花博工程填土不實 檢大搜索

更新日期:2011/01/06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林秀姿、蔡偉祺、劉榮、蘇福男/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懷疑花博園區土方回填不實,昨天指揮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和高雄市調查處,兵分十四路展開大搜索,承辦檢察官張書華以詐欺、偽造文書等被告身分,約談三廠商及五證人到案,晚間訊後,負責承包的唐億公司專案經理廖國慶以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賴姓工地主任及提供土方的淳家資源回收場陳姓實際負責人則在複訊後請回。

 

三廠商及五證人被約談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到花博慶祝三百萬人次時則回應說,當初市府發覺回填土方中有剩餘土石方摻雜其中,這是台北市政府政風處主動發現移送檢調偵辦,目前還在調查階段,如果有公務員涉案絕不寬貸。唐億公司方面則低調不願回應。

 

市議員簡余晏則譏說,去年九月廿一日,多位綠營議員已前往圓山園區踢爆,當天萬鼎公司還與議員在現場發生口角,一直到十月七日,綠營向監院告發,「北市府還是裝聾作啞,現在郝龍斌竟然還敢說是主動移送。」

 

捷運局北工處九十七年間辦理cz202標「二○一○年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圓山公園區、文化館、名人館及其他會館工程」,委託萬鼎工程公司設計規劃及監造,由唐億營造公司承攬,由於唐億公司前年七月請求變更契約,表明追加購土三萬多立方公尺,追加金額達一千三百多萬元,北工處審核後認為有疑點,未予核定並通知政風室處理。

 

郝稱主動送辦 議員吐槽

 

檢調指出,由於cz202標位在圓山遺址保護區,契約明訂大部分區域不得開挖,須填土施工,造價為四百二十三萬元,回填最大土石應小於十公分,表面土壤需整地,二十公分以上部份不能有超過十公分以上的混凝土塊,並須撿除直徑五公分土石,亦不得使用營建廢棄土回填。

 

不過,花博施工期間,民進黨市議員曾踢爆花博的花圃土壤充斥水泥塊、石塊、磚塊及鎖螺絲墊片,質疑市府買沒人要的工程廢棄土。

 

檢調循線查出,依契約規定,花博園區所需回填土材應以官方提供的高灘地河砂或其他公共工程出土為主,並以花博工程餘土為優先,若要變更契約,亦須經會勘後報請捷運北工處核定。

 

檢調表示,唐億公司自稱向位在林口的淳家土石資源堆置場購土,不過,辦案人員去年向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查核出土資料後,發現數量及時間點均不符,懷疑唐億公司可能從其他不明地點將混有磚石等廢棄土方充當花博用土。

 

檢調昨天搜索位在北市南港的萬鼎公司、萬鼎圓山監造所、高雄市唐億公司及蔡姓負責人住處、唐億公司花博工務所及員工宿舍、淳家土石堆置場及負責人住處,同時採集花博土壤樣本比對。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文德表示,昨天是針對花博廠商搜索,目前為止尚未查到有公務員涉及不法。

 

北工處昨受訪時的說法與檢方及市長有出入,北工處表示,包商當時提供的土方來源,監造單位認為沒問題,進來的土方都經過檢測,也符合規範,所以園區工程沒問題,而園區土方購買、施工經費就是一千三百萬元,不是追加經費。至於為何未核發經費,北工處說,未核發經費給包商,是因為包商沒辦法證明土方從何處載運過來,所以無法核算土方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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